研究生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招生工作 | 培养工作 | 学位工作 | 学生工作 | 在职教育 | 文档下载 
 
 培养工作 
 教学管理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质量监督 
 联合培养 
 
  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培养工作>>正文
 

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3    发布人:周小军    点击:[]

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充分发挥学科梯队整体力量,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生和导师的具体情况,对我校2020年硕士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互选范围

1、硕导范围

经2020年导师考核合格并在研究生处备案的校内外硕士生导师和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新增的校内外硕士生导师。

2、研究生范围

2020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跟读与走读)研究生。

二、互选要求

1、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采取双向选择和宏观调剂与分配相结合。

2、研究生的调剂与分配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

3、注重培养在研课题多、科研经费充足的年轻硕士生指导教师,保证其指导研究生数量,以利于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发展。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两名研究生;2020年新导师只能指导一名研究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对导师在外进修、学习、访问且1年内不能回学校指导研究生者,暂不安排招生。

4、根据学校2020年导师考核结果,各学院酌情把控师生互选情况,研究生处将严格审核师生互选结果。

三、时间安排

学院在研究生与导师互选结果确定后,打印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见附件1),并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于9月17日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同时报送电子版:yjshpyk@qut.edu.cn。


                                  研究生处                                      2020年9月14


上一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选课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端午节”放假研究生教学安排的通知

关闭

研究生管理系统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邮编:26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