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有关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处统一工作安排,2019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评,现将论文盲评工作安排如下:
硕士论文盲评
一、盲评对象
2016级及以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7级已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2015级(2016年入学)及以前在职研究生(2014年之前入学不能提交)。
二、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图书科技楼1502室
三、提交材料
1、《学位论文导师评议表》一份(见附件);
2、论文盲评费。
四、其他
申请学位人员欠费及学分未修完者,学位论文不予送审,请自行核实。
博士论文盲评
一、盲评对象
2016级及以前博士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图书科技楼1506室
三、提交材料
1、《学位论文导师评议表》一份(见附件);
2、论文盲评费。
四、其他
申请学位人员欠费及学分未修完者,学位论文不予送审,请自行核实。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