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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8-29    发布人:周小军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有关研究生:

2019年下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阶段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硕士学位申请

1、10月17日:2017级及以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5级(2016年入学)及2014级(2015年入学)两个年级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2015年之前入学不能提交),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文字复制比例<20%者,方可提交论文进行盲评),同时提交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提交要求届时通知

2、10月21日—11月30日:研究生处组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2本);

3、12月初:反馈盲评结果,学生针对盲评结果修改论文;

4、12月19日前:答辩结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二、博士学位申请

1、10月10日:2016级及以前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文字复制比例<10%者,方可提交论文进行盲评),同时提交《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审核表》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提交要求届时通知;

2、10月14日—11月30日:研究生处组织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5本);

3、12月初:反馈盲评结果,学生针对盲评结果修改论文;

4、12月19日前:答辩结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生处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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