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有关研究生:
2020年上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将按照既定安排开展,为保证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阶段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硕士学位申请
1、4月20日:2017级及以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5级(2016年入学)及2014级(2015年入学)两个年级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文字复制比例<20%者,方可进行论文盲评),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提交要求届时通知;
注: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可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签字扫描版提交给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2、4月24日—5月30日:研究生处组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2本);
3、6月初:反馈盲评结果,学生针对盲评结果修改论文;
4、6月18日前:答辩结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二、博士学位申请
1、4月15日:2017级及以前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文字复制比例<10%者,方可进行论文盲评),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和《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审核表》,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学期学位申请。提交要求届时通知;
注: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可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签字扫描版和《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审核表》签字扫描版提交给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学术成果形式审核,原则上采取线下审核的方式。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可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发送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至学位办电子邮箱794949291@qq.com。
2、4月18日—5月30日:研究生处组织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5本);
3、6月初:反馈盲评结果,学生针对盲评结果修改论文;
4、6月18日前:答辩结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生处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