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招生信息 | 培养工作 | 学位工作 | 学生工作 | 在职教育 | 文档下载 
 
 学位工作 
 
  学位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学位工作>>正文
 

关于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时间:2020-09-22    发布人:周小军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有关研究生:

    我校2020年下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已于近期展开,按照研究生处统一工作安排,将对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现将论文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在职工程硕士)请于10月20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见附件2)纸质版提交给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注: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可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信息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签字扫描版提交给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请于10月14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见附件2)纸质版及《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审核表》(见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注: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可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信息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签字扫描版和《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审核表》签字扫描版提交给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2、学位论文格式应符合青岛理工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定要求。提交的论文要求格式完整(严格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学位论文模板要求),论文中的图片、图表不要删除,并且任何地方不得出现作者及导师姓名(包括第一页),最终只提交“正文”一个文件(不需要提交“封面”)。论文字数符合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万,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论文模板见研究生处网站首页“学位工作”)。凡是论文不符合字数、格式要求的一律不得提交。

3、提交的论文电子文件,采用PDF格式。请严格按照命名规则命名。论文的命名规则为:博士、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作者姓名-学号-专业名称-论文题目.pdf。例如:张三-102080200124-土木工程-城市隧道施工理论及其应用.pdf。在职工程硕士: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工程领域-论文题目.pdf。例如:张三-370202198901011234-建筑与土木工程-城市隧道施工理论及其应用.pdf。

4、各学院收齐论文后,首先,审核一下文件名是否按照命名规则要求命名,特别注意非全日制硕士和在职工程硕士。其次,将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形成压缩文件,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在职工程硕士分开。文件以学院名称来命名,例如: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rar,土木工程学院非全日制.rar,土木工程学院在职.rar。于10月20日将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报送研究生处。同时,提交汇总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信息表》电子版(全日制、非全日制和在职分开)。

有博士研究生的学院于10月14日将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学位论文导师评议意见表》和《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审核表》报送研究生处。同时,提交汇总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信息表》电子版。

5、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一)硕士论文

1. 文字复制比<20%的学位论文,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文字复制比在20%(含20%)-30%之间,需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复检一次,若复制比仍然≥20%,本学期不受理论文送审及学位申请事宜;

3. 文字复制比≥30%的学位论文,本学期不受理论文送审和学位申请事宜。

(二)博士论文

1. 文字复制比<10%的学位论文,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文字复制比在10%(含10%)-20%之间,需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复检一次,若复制比仍然≥10%,本学期不受理论文送审及学位申请事宜;

3. 文字复制比≥20%的学位论文,本学期不受理论文送审和学位申请事宜。

 


                       研究生处

                     2020年9月22日


上一条:公共课第5周课表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

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

版权所有: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