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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青岛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

时间:2019-12-30    发布人:周小军    点击:[]

各学院:

为了表彰努力学习、全面发展、有正确价值观的应届毕业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青理工研究生〔20149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二)评选范围:2020年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

(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勤奋努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优秀,已按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毕业论文成绩或科研成果突出,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很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综合能力强,在应届毕业生中有较强的代表性,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一次以上。

5、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班级前30%

(四)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学院评选。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初选人员,并需要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初选结果上报。学院初选人员确定后,要组织初选人员认真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样式见附件1),学院汇总填写“2020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表;1月8日下午4:00前报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1份发至邮箱812665060@qq.com,打印版2份,市北校区送至图书科技楼1504办公室,长江路校区送至1-143,嘉陵江路校区送至A114)。

3、学校公示。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学院上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监督与管理。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学院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填表说明

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培养方式”一栏统一填写“非定向”,“综合测评成绩”可填写入学以来的成绩平均分。

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六)名额分配

1、名额分配办法按照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中的各学院2020届博士、硕士毕业生数据作为基准乘以15%,用四舍五入的办法进行计算。

2、各学院名额表。

学院

毕业人数

校优分配名额

土木工程学院

219

33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99

15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123

18

理学院

9

1

艺术与设计学院

55

8

管理工程学院

47

7

商学院

44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139

21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67

10

合计

810

121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2:2020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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