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招生工作 | 培养工作 | 学位工作 | 学生工作 | 在职教育 | 文档下载 
 
 思政工作 
 
  思政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思政工作>>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18    发布人:周小军    点击:[]

各学院:

2021年寒假即将临近,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12月份学生干部工作例会上的要求,为做好假期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全体研究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法律法规、意识形态、心理健康和校纪校规教育。提醒研究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防火、防盗、防骗等意识,尤其注意实验室安全、公寓安全和出行安全。要求研究生假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当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勤洗手、不聚集,假期出行要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建议外出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开人流高峰,缩短停留时间。

二、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各学院假期内要安排好值班,对研究生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导师、研究生辅导员要掌握研究生去向及思想动态,尤其要重点关注存在家庭、就业、学业、心理、人际交往等方面问题的特殊学生群体。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各学院请于1月15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报研究生处。

三、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一)根据学校寒假放假安排,学生自2021年1月18日至2月28日放寒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提醒》及《青岛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则上,无重要科研任务的研究生不留校,确因科研任务需留校的,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各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留校。留校期间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服从学生处公寓中心宿舍调整与管理,并成立临时班级,申请时间有序离校。请进一步落实好留校学生名单,并于1月13日18:00前电子版报柳志广老师汇总,纸质版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办公室(市北校区报图书科技楼1504,嘉陵江路校区报行政综合楼507

(二)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由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导师要认真审查留校原因,严格控制留校学生数量,要掌握研究生离返校动态,与研究生家长保持联系。

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要保持与导师及留校研究生的联系,关心关爱留校研究生。

(三)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申请手续的审核工作(所有留校学生需要填写留校申请,由导师及分管副书记签字后,学院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留校研究生要自觉遵守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留校研究生一般不得离开本市,若确因科研工作需要赴外地出差,须正常履行请销假手续,离校后原则上寒假期间不得返校;禁止研究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未经学院批准的研究生,一律不得留校。

(四)寒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禁活动

(五)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宿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认真检查寝室电器设备及门窗安全,排查安全方面的漏洞和事故隐患,防止火灾、被盗等情况的发生;

假期留校住宿的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床位,不得私自离校或夜不归宿,禁止留宿校外人员;严禁酗酒,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违例者按学生在校期间有关规定处理。所有留校研究生于2月4日17:00前须全部离校,原则上不提前返校,返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要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求研究生不得在实验室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电器或家居设备等私人物品,动态掌握留校研究生的安全动态,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研究生工作部汇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四、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形势,学校也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新要求,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通知各学院执行。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8

 

 

 

上一条:研究生处召开新学期研究生辅导员工作会议 下一条:重磅新闻|我校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关闭

研究生管理系统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邮编:26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