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青理工研究生〔2017〕4号)等相关文件,因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而未能完成学业,现给予土木工程学院结构工程专业2011级博士研究生张闽宁(学号b0814021108)退学处理,终止学籍。
因张闽宁提供的联系方式学校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无法将退学处理的决定送达本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2022年11月18日-2023月1月16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在2023年2月15日之前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32-85071296
土木工程学院电话:0532-85071223
青岛理工大学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