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目前我校有部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进行第二次调剂,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0 年5月26日21:00 至5月28 日上午9:00。
二、调剂学科专业及名额
学院名称 |
学习方式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缺额 |
土木工程学院 |
全日制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0 |
全日制 |
081500 |
水利工程 |
8 |
非全日制 |
085900 |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
2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全日制 |
080200 |
机械工程 |
3 |
全日制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全日制 |
085500 |
机械(专业学位) |
11 |
全日制 |
082300 |
交通运输工程 |
6 |
全日制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2 |
全日制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20 |
非全日制 |
085500 |
机械(专业学位) |
8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非全日制 |
085100 |
建筑学(专业学位) |
7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非全日制 |
085400 |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8 |
理学院 |
全日制 |
080100 |
力学 |
4 |
管理工程学院 |
全日制 |
125601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3 |
非全日制 |
125601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5 |
商学院 |
全日制 |
120200 |
工商管理 |
8 |
全日制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2 |
全日制 |
025600 |
资产评估(专业学位) |
3 |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
非全日制 |
035200 |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
3 |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符合调入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及学业须符合调入专业所在学院2020年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具体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调入符合调剂政策规定的相应专业,应符合调入的专业分数线,即“双上线”。
(五)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英语、数学应符合难度递减调剂原则:
1、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2、自命题英语考生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统考英语专业。
3、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且满足调入专业所在学院2020年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具体要求。
(六)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考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联考可以与数三互调。
(七)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
(八)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7个以外的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九)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原则上不跨门类调剂。
(十)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或从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学位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十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分类
(一)校内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所报考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充足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
(二)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外校且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
四、调剂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学院调剂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术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三)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各学院按如下原则(各学院需在实施细则详细说明,并提前对社会公示)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对调剂考生的学术性和择优性要求。
2、对申请调剂我校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调剂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学院给调剂生发放复试通知。
(五)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qut.edu.cn)和相关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六)考生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生回复确认后,按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准备复试
(八)复试后,各培养学院根据复试结果,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培养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注意事项及特别提示
(一)各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6小时之内不接受复试通知或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内未在规定时间在规定系统缴复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友情提醒: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勿交纳复试费,复试费一旦缴纳,将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各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排序进行递补。
(二)我校根据各学院复试进度,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6小时之内不接受待录取通知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从各学院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依照录取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调剂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我校一个培养单位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多个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四)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在解锁时间内学校不接受考生解锁申请。
(六)复试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土木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85071223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68052755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徐老师 |
85071538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68052206 |
理学院 |
徐老师 |
85071560 |
管理工程学院 |
柯老师 |
86875755 |
商学院 |
王老师 |
86870253 |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
单老师 |
86877375 |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5071303
联系人:周老师、郭老师等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