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招生工作 | 培养工作 | 学位工作 | 学生工作 | 在职教育 | 文档下载 
 
 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正文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证补办通知

时间:2019-05-24    发布人:周小军    点击:[]

各学院

研究生证是研究生在校学习的身份证明,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证校徽管理规定(青理工研究生[2005]8号印发)现对本学期的研究生证及火车优惠卡补办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办条件:

1、根据规定“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研究生证只补办一次”。因此本次补办研究生证只限首次丢失研究生同学;

2、如由于“家庭所在地”变动申请重新办理的,需提供有效证明,并将原研究生证交回;

3、如因更改姓名,在申请重新办理研究生证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更改姓名的证明,并交回研究生证。

二、补办流程

1、证件丢失的研究生,请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大学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核;提交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面填写专业和姓名);缴纳相应费用12元,其中工本费5元、乘车优惠卡费7元(青岛本地学生只缴纳工本费)

2、学院汇总补办情况填写《青岛理工大学补发研究生证汇总表》。

3、学院在5月31日之前将《青岛理工大学补发研究生证汇总表》和《青岛理工大学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到qdlgyanjiusheng@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送各校区办公室;同时将费用和照片一并交研工部;

4、研工部在6月6日之前将经过审核通过的补办研究生证研究生名单反馈给各学院;

5领取新证。研工部在6月14日之前将新补办的研究生证发送各学院。

三、注意事项:

1.本通知只限补办研究生证丢失学生,不涉及重新购买优惠卡和优惠卡充值事宜;

2.请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认真审核学生材料,查看学生上交材料是否齐备,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属实,严格把关,上交前一次性审定;

3如由于“家庭所在地”变动申请重新办理的,需修改乘车区间同补办新证程序一致。

4、如在补办期间或补办后找回原研究生证及时到研工部或各学院说明,终止申请或盖作废章,不得有两个研究生证。

联系人:柳志广,电话:85071680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5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统计2019届毕业生中不毕业研究生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通知

关闭

研究生管理系统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邮编:26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