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修订)》、《青岛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0级及往年未开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2021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
二、开题组织
学位论文开题由各学院组织,公开进行,详细要求见《青岛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附件1)。
三、学院提交材料及存档要求
1、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安排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开题报告会一周前报送;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开题后一周内报送;
(3)报送方式:
纸质版报送地址: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楼507办公室。
电子版报送邮箱:yjshpyk@qut.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5071296
2、材料存档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4)、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附件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6)均填写一式三份,分别由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本人留存。
研究生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