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指导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规定,决定遴选新一届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程序与内容如下:
1、6月22日—6月27日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者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见附件1),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博士点所属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要求如下:
材料名称 |
纸质版 |
电子版 |
简况表(见附件1, 填表说明见附件2) |
3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 |
Word版 |
证明材料 (目录模板见附件3) |
2份(学院、研究生处各存1份) |
PDF版 |
2、6月28日各学院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确定的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4)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简况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Word)、证明材料1册及电子版(PDF)报研究生处。
3、遴选条件参见《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见附件5)。
因时间紧急,请各有关学院立即将此通知传达,并于7月2日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