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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指导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规定,决定遴选新一届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程序与内容如下:

1、6月22日—6月27日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者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见附件1),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博士点所属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要求如下:

材料名称

纸质版

电子版

简况表(见附件1,

填表说明见附件2

3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

Word版

证明材料

(目录模板见附件3)

2份(学院、研究生处各存1份)

PDF版

2、6月28日各学院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确定的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4)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简况表》纸质版3及电子版(Word、证明材料1册及电子版PDF报研究生处。

3、遴选条件参见《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见附件5)。

因时间紧急,请各有关学院立即将此通知传达,并于7月2日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处

   20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