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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证2017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2017年720日之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可于本学期、或下学期10月30日之前完成。

二、开题组织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由学院组织,应公开举行。学院应于开题报告会举办一周前将开题安排汇总表(附件1)报研究生处。开题详细要求见《青岛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附件2)

另外,博士研究生开题有以下补充要求:

1、各学院应在开题报告会前两周确定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名单(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5~7人),在开题报告会前一周将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交评审小组成员审阅。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会程序:

1)评审小组组长介绍本组专家和研究生的基本情况。

2)研究生就论文开题情况进行阐述。

3)评审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4)评审小组集体评议,现场得出答辩结论。

5)答辩会秘书作记录,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

3、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会的结论分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情况。

三、材料提交

材料名称

报送方式、份数

备注

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安排汇总表(附件1)

电子版

开题一周前报送

全日制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

文本版、电子版

开题后一周内报送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4)

电子版

开题后一周内报送

文本版报送地点:研究生培养科(黄岛校区可报送至研究生综合科),电子版发至邮箱:yjshpyk@qut.edu.cn

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开题报告(附件4)、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附件5)、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附件6)均填写一式三份,分别由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本人留存。

 

 

                                                                  研究生处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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