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证2017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2017年7月20日之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可于本学期、或下学期10月30日之前完成。
二、开题组织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由学院组织,应公开举行。学院应于开题报告会举办一周前将开题安排汇总表(附件1)报研究生处。开题详细要求见《青岛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附件2)。
另外,博士研究生开题有以下补充要求:
1、各学院应在开题报告会前两周确定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名单(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5~7人),在开题报告会前一周将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交评审小组成员审阅。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会程序:
(1)评审小组组长介绍本组专家和研究生的基本情况。
(2)研究生就论文开题情况进行阐述。
(3)评审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4)评审小组集体评议,现场得出答辩结论。
(5)答辩会秘书作记录,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
3、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会的结论分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情况。
三、材料提交
材料名称 |
报送方式、份数 |
备注 |
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安排汇总表(附件1) |
电子版 |
开题一周前报送 |
全日制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 |
文本版、电子版 |
开题后一周内报送 |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4) |
电子版 |
开题后一周内报送 |
文本版报送地点:研究生培养科(黄岛校区可报送至研究生综合科),电子版发至邮箱:yjshpyk@qut.edu.cn。
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生开题报告(附件4)、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附件5)、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附件6)均填写一式三份,分别由研究生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本人留存。
研究生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