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在校研究生成绩证明步骤
发布日期:2017-09-04 作者:培养科 来源: 点击:
在校研究生申请毕业前2个月(10月中旬、4月中旬),研究生处统一向应届毕业研究生发放成绩单,不再出具成绩证明。在此时间之前,有报考博士或者提前找工作需要成绩证明的研究生,请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下载成绩证明模板(见附件);
2、如实填写个人课程、成绩,请按照本人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成绩单的课程顺序填写;
3、将填好后的成绩证明发至邮箱:yjshpyk@qut.edu.cn;
4、发邮件后的2个工作日(节假日不算工作日)后,本人持证件到市北校区图书馆一楼学生服务中心研究生服务窗口领取成绩证明。
黄岛校区的研究生可到研究生处综合科领取。
特别说明:已经毕业的研究生,研究生处不再提供成绩单,本人可向校档案馆申请办理出具成绩单事宜。
附件:成绩证明-模板.doc
研究生培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