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和导师的具体情况,现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互选范围
1、硕导范围
(1)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合格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
(2)2023年我校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研究生范围
2023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互选要求
1、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采取双向选择和宏观调剂与分配相结合。
2、注重培养在研课题多、科研经费充足的年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保证其指导研究生数量,以利于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发展。
3、研究生的调剂与分配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
4、具体互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时间安排
学院于9月6日前将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见附件1)报研究生院,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字后送至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507,电子版发送至yjshpyk@qut.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