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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和导师的具体情况,现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互选范围

1、硕导范围

12023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合格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

22023我校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研究生范围

2023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互选要求

1、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采取双向选择和宏观调剂与分配相结合。

2、注重培养在研课题多、科研经费充足的年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保证其指导研究生数量,以利于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发展。

3、研究生的调剂与分配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

4、具体互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时间安排

学院于9月6前将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见附件1)报研究生院,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送至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507,电子版发送至yjshpyk@qut.edu.cn。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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