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 “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我校2023年中秋、国庆放假期间的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放假时间:9月29日至10月6日,共8天,其中9月29日是中秋节,10月1日至3日是国庆节,停课放假。
2、10月7日(星期六)执行10月5日(星期四)的教学安排;10月8日(星期日)执行10月6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
3、9月30日(星期六)、原10月1日(星期日)、原10月7日(星期六)和原10月8日(星期日)的课程停课一次,由任课教师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课。
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安排认真组织教学,并做好督导与检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