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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1月3日 综合英语;1月4日 数理统计;1月5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生数学建模案例分析

发布日期:2023-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考试安排已出,请2023级全日制硕士(含非全跟读)等登录研究生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

如查询不到,请先确认是否选课;如未选课,请联系本学院研究生秘书。



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实施细则

考场规则

第十四条 考生凭一卡通或身份证在正式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入场后按考场座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


第十五条 考生不得携带书籍、笔记、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开考后在桌面上或桌洞中发现以上物品均按作弊处理。已批准开卷考试的课程除外。


第十六条 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


第十七条 发下试卷后,提醒考生当场检查试卷,如有多页、缺页、空白页等立即声明。


第十八条 考生应备好考试用文具,考试期间,不得互相借用,装订好的试卷不许拆开,否则以作弊论处。


第十九条 考生答完考卷,将试卷及草稿纸字面朝下放在桌上,经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第二十条 考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或协同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监考教师有权立即停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专业课考试由学院,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处在考后一天内按《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违纪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进行考试时,必须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