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流程,保障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现就提交培养方案初稿及相关初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初稿提交
6月3日上午12:00前,各培养学院提交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初稿(附件1-8)、培养方案修订任务清单(附件11)、培养方案形式审查对照表(附件12)。
2.研究生院初审
6月3日-6月9日,研究生院对初稿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初审,重点审核培养方向、课程设置、学分设置等是否符合《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制定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
3.学院组织专家论证
6月22日前,各培养学院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再组织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培养方案。
4.第二次材料提交
6月23日上午12:00前,各培养学院提交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初稿及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9)、培养方案修订任务清单(附件11)、培养方案形式审查对照表(附件12)。
二、材料要求
培养方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学科/专业-学术(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培养方案。
提交材料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内容应包含完整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向、课程设置、学分、学位论文要求等模块。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培养学院高度重视,确保初稿内容完整规范,避免因反复修改延误后续工作进度。
2.初审意见将作为专家论证的重要参考,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
四、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1.报送地址: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中心楼507室
2.电子邮箱:yjshpyk@qut.edu.cn
3.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5071296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