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面向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管理助理(简称“助管”),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原则,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的研究生。现计划招聘17名研究生,增补研究生固定“助管”岗位。
一、研究生固定“助管”岗位招聘人数计划
1、市北校区:
2、嘉陵江校区:
部门 |
应聘人数 |
党委组织部 |
2人(仅限党员或预备党员) |
服务大厅(研究生) |
2人 |
研究生工作部 |
6人 |
研究生处 |
4人 |
研究生学科办 |
1人 |
3、所有招聘的固定“助管”由研工部统一调配。
二、、研究生固定“助管”应聘要求
1、应聘者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2、应聘者需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3、应聘者需具备较好的写作、编辑能力。
4、应聘者需保证有充足的工作时间。(不占用上课时间,各部门根据助管员课余时间合理安排工作)
三、研究生固定“助管”岗位津贴标准
1、研究生固定“助管”岗位津贴,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参照青岛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每年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按20元/小时执行。
2、固定“助管”岗位按月计酬,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工作时间可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
3、固定“助管”各用人单位逐月填报《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发放表》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审核,由财务处从研究生“三助”专项资金账户中发放,最后一个月的津贴在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四、管理考核
1、受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应当经过相关培训才能上岗,并在用人单位指定人员的指导下遵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
2、“助管”岗位试行试用制度,上岗工作的前两周为工作试用期,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提出是否聘用。
3、受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可以终止聘任关系或者解聘:
(一)受聘研究生个人提出中止工作。
(二)受聘研究生达不到岗位要求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三)经查实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之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
4、“助管”岗位可以1学期或1学年为1个聘期进行考核,于聘期结束时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在下聘期中予以优先考虑并全额发放最后一个月的津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发放最后一个月的津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发最后一个月的津贴。
5、“助管”岗位考核应当综合考虑受聘研究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量和工作成效等。“助管”岗位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
6、如研究生本人因故不再担任“助管”工作,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岗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备案。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固定管理助理报名表(见附件一),投递到邮箱(qdlgyanjiusheng@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