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现开展研究生学业预警、学籍建档、学籍审核及注册、学籍归档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超基本修业年限/未按时完成培养环节研究生学业预警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要求,各学院需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或未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培养环节的研究生(①未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进度修满学位课、非学位课学分,或未修完个人培养方案中指定的补修课程;②学位课第一次考试累计3学分及以上,或课程(含非学位课)第一次考试累计5学分及以上不合格;或有一门必修课考试不合格,经一次重修后仍不合格;③未按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考核;④基本修业年限最后一个学期仍未完成学术活动、实践环节、学术与职业素养教育等其他必修环节;⑤基本修业年限最后一个学期仍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中的外国语水平及学术成果要求;⑥学位论文无法按期送审。)进行学业预警并送达学业预警通知书,明确告知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修业年限,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如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学校将给予退学处理。
学院将学业预警工作报告和学业预警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9月7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建立并审核2025级研究生学籍档案
学院须在2025级研究生入学后建立并审核研究生学籍档案,注意事项如下:
(1)《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应当由学生本人填写,粘贴的照片应当为新生入学采集的照片(预计10月底完成采集)。
(2)档案卡一式两份,由学院负责保存至学生毕业。在校学籍情况部分由学院工作人员填写。
(3)各学院需组织专人将2025级研究生学籍档案卡与录取登记表信息进行比对。审查未通过或个人档案信息与录取信息不符者,不予学籍注册。
各学院将学籍档案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9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3.审核2024级及以前研究生学籍信息
各学院审核并确认2024级及以前研究生学籍信息,研究生学籍信息确认核对表为各学院目前在校生基本信息,若政治面貌等信息有变动,请按表格要求进行修改。更新后的研究生学籍信息确认核对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9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4.2025届毕业研究生学籍档案归档
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管理规定,各学院需为本年度毕业研究生(1月份、6月份)学籍档案进行归档,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扫描档案提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