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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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综合办公室:负责研究生院对外宣传、联系、接待,对内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各类文件上传下达;负责研究生教育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各类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及总结的文秘工作;负责研究生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工作。

招生办公室:制定研究生招生方案和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报与分配、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以及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研究生招生报名、命题、考务、阅卷和复试、录取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录取上报和招生信息统计。

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管理中心):负责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组织制定与审核;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负责研究生选开题、中期等培养过程的考核与监控;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负责研究生毕业管理;负责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学建设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管理中心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建设;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负责实践、创新、特色专业类课程和案例教学体系建设;负责行业导师队伍建设;负责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负责在职教育等工作

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教育政策研究、质量追踪评价和教研教改项目管理;负责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的协调工作;负责研究生标志性成果培育、选拔、推荐工作;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学位办公室:负责学位点建设、合格评估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盲审、预答辩及答辩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学位审核、授予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学位证书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工作;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立项评审、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及上报工作,负责校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