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导师对研究生指导与关怀工作的提醒

时间: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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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与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国信办通字〔20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德立身,严守育人底线

导师应严格恪守教师职业规范,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育教学及各类场合中,坚决杜绝出现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要自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严禁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平台等各类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二、强化安全教育,筑牢安全防线

导师应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抓实消防安全、防盗防护及用电用气安全,规范做好重要物资物品和仪器设备、特别是有毒有害试剂、易燃易爆等物品的检查和闭环管理。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导师须提前与研究生做好沟通,妥善做好科研活动的安排与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三、遵守学术规范,忠实履行职责

导师应秉持科学精神,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与训练,坚决防范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指导完成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严禁出现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无故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四、注重过程管理,严控论文质量

导师应合理统筹研究生节假日及含寒暑假期间的学习与科研任务,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全程跟进指导学位论文写作,及时提醒、纠正AI工具违规使用行为,坚持“人工主导、AI辅助可控”原则,引导研究生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从严把关学位论文的原创性与真实性。

五、加强人文关怀,关注身心健康

导师在做好学业科研指导的同时,应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做到关爱尊重、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研究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密切关注研究生在学业、就业等方面的压力和心理健康,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主动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消除各种负面情绪。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