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以人工智能工具为代表的数智技术正在给全球发展带来深刻变革,为规范人工智能(AI)工具在学位论文中的使用,坚守学术诚信底线,防范学术不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与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2023年颁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国信办通字〔20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切实履行导师培养责任
研究生导师是学位论文质量与学术诚信第一责任人,针对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新挑战,要坚持“人工主导、AI辅助可控”原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使用AI工具履行全面教育指导和全过程监督,及时提醒、纠正违规使用AI工具行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二)恪守研究生学术诚信底线
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研究、独立撰写完成。在使用AI工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人工智能应用标准,遵循国家规定的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须对AI工具处理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符合学术规范与研究意图,对可能存在错误或有争议的内容进行人工修正或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准确性、知识产权和数据隐私等方面。
(三)强化培养学院规范引导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结合学院及学科特色,开展人工智能工具使用专项教育培训,引导师生透明、合规使用AI工具,共同维护良好学术生态。
二、AI工具使用边界
(一)允许行为
1.文献检索与整理:允许使用AI工具进行文献检索、关键词推荐、参考文献格式的规范化检査和自动排序,但须对生成的内容进行核查,确保所引用文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需在注释、致谢、参考文献或附录中,列出所使用的AI工具相关信息,明确标注工具名称、开发者、版本、使用日期及具体使用过程,严禁使用未经核实或未标注的AI工具生成内容。
2.非创新性方法的AI工具辅助:研究方法不属于论文创新内容时,允许使用AI工具辅助程序代码编写、调试和错误排查,允许使用AI工具辅助统计学方法、实验方法、调研方法等研究方法的筛选与推荐,但要确保最终代码或研究方法的逻辑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可维护性,所有代码或研究方法须经过作者审核和测试。
3.二次创作图表类型推荐与辅助制图:允许使用AI工具推荐统计图表类型和辅助制图,但不得用于生成或修改原始研究数据及关键的研究图表,应确保最终图表的原创性。
(二)禁止行为
1.论文核心内容:严禁使用AI工具生成论文的核心观点、开展研究方案设计、研究方法、创新思路构思、算法/模型搭建、论文结构设计、研究结论等核心学术工作。
2.原始数据收集:严禁使用AI工具生成或篡改论文中的原始数据,实验图表、实证结果等原创内容,如实验数据、统计数据、调査数据等。除非AI技术本身就是研究(设计)的主题,其原始数据必须由AI算法生成。
3.论文撰写:严禁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论文正文、结论、致谢等核心文本,替代自主写作。如需引用AI直接生成内容部分需进行标注,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禁将AI生成的完整段落或篇章直接复制粘贴到论文中,即使进行少量文字修改也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4.涉密内容:论文涉及保密内容的,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禁止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
5.答辩与检查:答辩或校内论文检查时,禁止答辩委员、评审专家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论文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AI工具总结论文的核心内容,生成评审意见等。研究生须保留AI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以备指导老师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AI工具的检查和质询。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