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发展与创新,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青理工校发〔2025〕61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主要面向我校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详见附件2)开展工作,申请人员原则上在1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进行申请,具体范围如下:
1.学校人才引进第三层次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直接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
2.学校人才引进第四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直接认定硕士生导师资格。
3.新近调入我校工作且在原单位获聘导师资格、我校校外科(产)教融合合作单位的导师、获选山东省省级产业(行业)导师资格等人员,可申请转任我校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
4.申请遴选我校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其他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根据不同类别导师的遴选要求分别填写资格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应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学院制定的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各类导师资格遴选条件,首先对申请人员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教学及科研等情况进行初审,核实无误后提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确定遴选推荐结果并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
(三)资格备案
符合遴选硕士生导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经各学院审核推荐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在学校未正式发文公布前,可按照相应硕士生导师资格开展相关工作,包括开展招生宣传、学生指导等工作。
(四)学校评议
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推荐申请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中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还需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后,汇总提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新聘导师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请表
根据不同类别导师资格遴选认定要求,申请人需分别填写以下表格。
1.符合我校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直接认定我校博导、硕导资格的人员,需填写提交《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另附校人事处出具的相关人才证明材料。
2.符合新近调入我校工作且在原单位获聘导师资格、我校校外科(产)教融合合作单位的导师、获选山东省省级产业(行业)导师资格等人员,需填写提交《转任认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另附原单位出具相应导师资格证明材料。
3.遴选校内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人员需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5);遴选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者需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6);其中博导资格申请人还需同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遴选博导资格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7)。
以上各类别《申请表(或评议表)》要求分别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博导资格申请人还需附申报相关证明材料的PDF格式扫描版1份,纸质版报至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
请将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格式:申报导师类别+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申请表(评议表/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汇总材料
各学院对推荐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分别填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资格认定遴选推荐结果》(附件8)、《导师资格遴选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分类别》(附件9)。
以上汇总材料要求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报至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请各学院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高度重视导师资格遴选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导师遴选标准进行把关审核,确保遴选推荐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表现行为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遴选资格。
3.遴选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学位办联系,联系人:崔老师,郭老师;电话:85071138,86870260。
地址: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507室
邮箱:yjsxwb@qut.edu.cn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1.《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2.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表
3.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模板)
4.转任认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模板)
5.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模板)
6.青岛理工大学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模板)
7.青岛理工大学遴选博导资格同行专家评议表(模板)
8.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资格认定遴选推荐结果
9.导师资格遴选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分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