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综合评价及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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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青理工校发〔2025〕6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加强导师队伍质量建设,规范导师岗位管理,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综合评价及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年度综合评价

(一)人员范围

年度导师综合评价人员范围:学院所有在岗导师,含全部校内专职、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

(二)工作要求

1、本次综合评价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开展,各学院可依据《管理办法》规定及学院制定的导师综合评价指标细则具体实施。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导师综合评价工作,针对师德师风、立德树人职责、研究生培养质量、指导能力和水平等导师指导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全面打分评价。

3、研究生导师综合评价年度考核结果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本年度评价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4、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导师评价结果不合格或不参加评价者,暂停下一年度招生资格。为进一步规范导师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请各学院建立年度导师综合评价工作档案,收集整理相关导师评价资料信息,方便备案备查,同时应针对导师评价结果不合格或不参加评价者等情况问题进行适时分析总结,并提交年度导师综合评价工作报告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材料备案

6月16日前,各学院需提交《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综合评价结果备案表》(Excel格式,附件1)和《2026年度导师综合评价工作报告》(Word格式)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硕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认定

(一)工作要求

年度硕导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各学院应根据各学位点学科建设情况及不同特色,自主分类制定学术学位硕导、专业学位硕导的招生资格认定业务条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且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实施。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拟申请2026年度硕士生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需填写2026年度硕导招生资格认定备案个人信息表》,根据学院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各学院进行审核认定。

2、学院认定

学院对申请年度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后,提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认定,并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备案

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填写认定结果及信息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6月30日前,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包括《学院硕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认定条件》(Word格式)、《2026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结果备案表》(Excel格式、附件2)、《2026年度硕导招生资格认定备案个人信息表》(Excel格式、附件3);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附件3信息表的命名格式为:学院+导师类别+导师姓名+信息表。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学位办联系,电话:85071138。邮箱:yjsxwb@qut.edu.cn

 

 

研究生处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1.《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综合评价结果备案表》(模板)

  2.《2026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结果备案表》(模板)

  3.《2026年度硕导招生资格认定备案个人信息表》(模板)